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滴天髓輯要


    發佈時間:2009/4/16 下午 11:25:00

通天論

欲識三元萬物宗,先觀帝載與神功。

天有陰陽,故春木,夏火,秋金,冬水,季土。得時而顯其神功,命中天地元之理,悉本於此,日干為天元,地支為地元,支中所為人元。

 

坤元合德機緘通,五氣偏全定吉凶。

地有剛柔,故五行佈於東西南北,與天合德,而神其機緘,賦於人者,有偏全之不一,故吉凶定焉。

 

戴天履地人為貴,順則吉兮悖則凶。

凡物莫不得五行,而戴天履地,惟人得五行之全,故為貴,其有吉凶之不一者,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逆也。

 

欲與人間開聾瞶,順悖之機須理會。

不知命者如聾瞶,知命者於順悖之機而能理會之,庶可以開之耳。

 

理承氣行豈有常,進兮退兮宜抑揚。

翕闢往來皆氣,而理行乎其間,行之始而進,進之極。則為退之機,如三月甲木是也,行之盛而退,退之極,則為進之機,如九月甲木是也,學者能抑揚其淺深,斯可以言命。

 

配合干支仔細詳,斷人禍福與災祥。

干支配合,細詳其進退之機。

 

五陽皆陽丙為最,五陰皆陰癸為至。

甲,丙,戊,庚,壬,為陽,獨丙火稟陽之精,而為陽中之陽。

乙,丁,己,辛,癸,為陰,獨癸水稟陰之精,而為陰中之陰。

 

五陽從氣不從勢,五陰從勢無情義。

五陽得陽之氣,即能成其陽剛,不畏財煞之勢,五陰得陰之氣,即能成其陰順,故木盛則從木,火盛則從火,金盛則從金,水盛則從水,土盛則從土,於情義之所在,見其勢衰則忘之,若從得其正,亦未必於無情義也。

 

天干論

甲木

 

甲木參天,胞胎要火,春不容金,秋不容土,火熾乘龍,水蕩騎虎,地潤天和,植立千古。

甲為根幹之木,純陽之本,參天雄壯,火者,木之子也,旺木得火而愈敷榮,生於春,則助火而不能容金也,生於秋則助金而不能容土也,寅午戌丙丁多見而坐辰,能攝之,申子辰壬癸多見而坐寅,則能納之,土氣不乾,水氣不消,則能長生矣。

辰為水庫,能制火滋木,而土能洩火,則甲之根潤,故不怕火,甲祿於寅,寅屬艮,土厚,故能納水。

 

乙木

 

乙木雖柔,刲羊解牛,懷丁抱丙,跨雞乘猴,虛濕之地,騎馬亦憂,藤蘿繫甲,可春可秋。

乙為枝葉之木,柔如花卉,然坐丑未能制之,(丑未陰土,故乙能制)如宰羊割牛,只要有一丙丁,則雖申酉之月,亦不畏怯,生於子月,(木葉凋零之時,水多益寒)而又辛壬癸透者,則雖得午,亦難發生,(乙雖生午,然午能洩乙,況一火不能敵眾水也)若甲與寅多見,譬之縢蘿附喬木,春月秋月皆可。

 

丙火

 

丙火猛烈,欺霜侮雪,能煆庚金,逢辛反怯,土眾成慈,水猖顯節,虎馬犬鄉,甲來焚滅。

丙為焚烈之火,純陽之性,故不畏秋而欺霜,不畏冬而侮雪,庚金雖頑,力能煆之,辛金雖柔,合而反弱,土其子也,見戊己多而慈惠之德,水其君也,遇壬癸旺而顯忠節之風,至丙遂炎上之性,而寅午戌更露甲木,(身旺遇印)則燥而焚滅也。

 

丁火

 

丁火柔中,內性昭融,抱乙而考,合壬而忠,旺而不烈,衰而不窮,如有嫡母,可秋可冬。

丁為溫煖之火,其性雖烈而屬陰,則柔而得其中矣,外柔順而內文明,豈不昭融乎,乙乃丁之母,畏辛而丁抱之,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也,不若己抱丁而反能晦丁也,其孝異乎人矣,壬為丁之君,壬所畏者戊,外則撫卹戊土,使土不來欺壬也,內則暗化木神,使戊不能抗壬也,其忠異乎人矣,生於夏合,其燄不至於烈,生於秋冬,得一甲木,雖衰不至於窮,故曰可秋可冬,皆柔道也。

 

戊土

 

戊土固重,既中且正,靜翕動闢,萬物司合,水旺物生,火燥喜喜潤,若在坤艮,怕沖宜靜。

戊為山岡之,土非城牆之謂,較己土特高厚剛燥,乃己土之發源地也,得乎中氣,而且正,大春夏則氣闢而生萬物,秋冬則氣翕而成萬物,故為司命,其氣屬陽,喜潤下惡燥,坐寅怕申,坐申怕寅,蓋沖則根動,非地道之正也,故宜靜。

 

己土

 

己土卑濕,中正蓄藏,不愁木盛,不畏水旺,火少火晦,金多金明,若要物昌,宜助宜幫。

己為田園之,土其性卑濕,乃戊土枝葉之地,亦主中正,蓄藏萬物,柔土能生木,非木所能克,故不愁木盛,土深能納水,非水所能蕩,故不畏水旺,無根之火,不能生濕土,故火少而光晦,濕土能潤金,故金多而金之光彩,反精瑩可觀,此其無為而有為之妙用,若欲充盛長旺乎萬物,則宜幫助為佳。

 

庚金

 

庚金帶煞,剛強為最,得水而清,得火而銳,土潤則生,土乾則脆,能勝申兄,輸於乙妹。

庚乃陽金,是太白之精,帶煞而剛健,健而得水,則氣流而清,剛而得火,則氣純而粹,有水之土,能全其生,有火之土,能使其脆,甲木雖強,力足伐之,乙木雖柔,合而輸之。

 

辛金

 

辛金軟弱,溫潤而清,畏土之疊,樂水之盈,能扶社稷,能救生靈,熱則喜母,寒則喜丁。

辛乃陰金,非珠玉之謂,特溫柔清潤耳,戊土多則埋故之,壬水多則秀故樂之,辛為丙之臣也,撫卹壬水,使不剋丙火,而匡扶社稷,辛為甲之君也,合化丙火,使不焚甲木,而救援生靈,生於九夏,而得己土,則能晦火而存之,生於隆冬,而得丁火,則能敵寒而養之,故辛金生於冬月,見丙則男命不貴,(丙辛合而化水)雖貴亦不忠,女命剋夫,不剋亦不和,若見丁則男女皆貴且順。

 

壬水

 

壬水汪洋,能洩金氣,剛中之德,周流不滯,通根透癸,衝天奔地,化則有情,從則相濟。

壬乃癸水之源,有分有合,運行不息,為百川,亦為雨露,不可岐而二之,壬水能洩西方金氣,其德剛中而又周流不滯,若遇申子辰,而又透癸,則其勢不可遏也,合丁化木,又生丁火,可謂有情,能制丙火,不奪丁之愛,故為夫義而為君仁,生於九夏,則巳午未中土之氣,得壬水薰蒸而成雨露,故雖從火土,未嘗不相濟也。

 

癸水

 

癸水至弱,達於天津,龍德而運,功化斯神,不畏火土,不論庚辛,合戊見火,火根乃真。

癸乃純陰而至弱,然上達天津,凡柱中有甲乙寅卯,皆能運用水氣,生木製火,潤土養金,如龍能運水,火土雖多不畏,至於庚辛,則不賴其生,亦不忌其多,惟合戊化火,必通火根,乃為真也。

 

地支論

陽支動且強,速達顯災祥。

子,寅,辰,午,申,戌,陽也,其性動,其勢強,其發至速,其災祥至顯。

 

陰支靜且專,否泰每經年。

丑,卯,巳,未,酉,亥,陰也。其性靜,其氣專,其否泰之驗,每經年而始見。

 

生方怕動庫宜開,敗地逢沖子細裁。

寅申巳亥,四生也;忌衝動。辰戌丑未,四庫也;宜衝開。子午卯酉,四敗也,有逢合而喜沖者,不若生地之必不可沖也;有逢沖而喜合者,不若庫地之必不可閉也,宜詳細裁之。

 

支神祇以沖為重,刑與害兮動不動。

沖者必是相剋,所以必動,至於刑害之間,又有相生相合者存,所以有動不動之異。

 

暗沖暗會尤為喜,彼衝我兮皆衝起。

如柱中所無,局取多者沖會暗神,比明沖明會尤佳,如子去沖午,柱中有寅與戌會者是也,日干為我,提綱為彼,提綱為我,年時為彼,四柱為我,歲月為彼,我寅彼申,是彼沖(剋)我,我子彼午,是我沖(剋)彼。

 

旺者沖衰衰者拔,衰者沖旺旺神發。

子旺午衰,則午因沖而本拔,子衰午旺,則午因沖而發福,餘倣此。

 

干支論

陽順陰逆,其理固殊,陽生陰死,其論勿執。

以天干布地支,而生死之道出焉,陽順陰逆,其理非無出也,然甲木死於午,午為洩之地,理固然矣,乙木見亥,亥中有壬水,乃其嫡母,何為死哉,凡此皆詳其干支輕重之機,母子相依之勢,陰陽消息之理,而論吉凶可也,若專執生死推斷,則誤矣。

 

天全一氣,不可使地道莫之載。

四甲四乙,而遇寅申,卯酉相沖,為地莫載。

 

地全三物,不可使天道莫之覆。

寅卯辰,而遇甲乙庚辛相沖,為天莫覆。

 

陽乘陽位陽氣昌,最要行程安頓。

六陽之位,獨子寅辰為陽方,乃陽位之純,五陽居之,其旺無比,其行運最宜陰順安頓之地。

 

陰乘陰位陰氣盛,還須道路光亨。

六陰之位,獨未酉亥為陰方,乃陰位之純,五陰居之,其盛無比,其行運宜陽明光亨之地。

 

地生天者,天衰怕沖。

如甲子,丙寅,丁卯,己巳,皆支生日,如日主衰弱,而支逢沖,則根拔矣。

 

天合地者,地旺喜靜。

如戊子(戊子癸水財),己亥(己亥甲木官,壬水財),壬午(壬午丁火財,己土官),癸巳(癸巳戊土官,丙火財)之類,皆支中人元與天干相合,此乃下財官,旺則得其用矣,不宜沖壞。

甲申(申中庚生壬,壬生甲)戊寅(寅中甲生丙,丙生戊),是為煞印相生。

庚寅(寅中丙生戊,戊生庚)癸丑(丑中巳生辛,辛生癸),亦是煞印兩旺。

 

上下貴乎情協。

天干地支,雖非相生,郤有情而不悖。

 

左右貴乎志同。

左右雖不全一氣三物,郤化生而不錯。

 

始其所始,終其所終,富貴福壽,永乎無窮。

年月為始,日時不反悖之,日時為終,年月不妒忌之。

凡局中所之神,本於年支,有所淵源,引於時支,有所歸者,皆為始終得所,則富貴福壽,永乎無窮矣。

 

形象論

兩氣合而成象,象不可破也。

天干屬木,地支屬火,天干屬火,地支屬木,若見金即破,餘倣此。

 

五氣聚而成形,形不可害也。

如木必得水以生之,火以行之,土以培之,金以成之,五者聚而成形或過或缺則害,餘倣此。

 

獨象喜行化地,而化神要昌。

一氣者為獨,曲直炎上之類是也,所生者為化神,化神昌旺,則其氣流行。

 

全像喜行財地,而財神要旺。

三合者為全,主旺喜行財旺之地。

 

形全者宜損其有餘,形缺者宜補其不足。

如甲木生於寅卯辰月,丙火生於巳午未月,皆為形全。

戊土生於寅卯辰月,庚金生於巳午未月,皆為形缺,餘仿此。

 

方局論

方是方兮局是局,方要得方莫混局。

如寅卯辰,東方也,雜以亥卯未則太過,豈不為混局哉。

 

局混方兮有純庛,行運喜南或喜北。

如亥卯未木局,混一寅辰,則太強,行運南北,則有純疵,不能俱利。

 

若然方局一齊來,須是干頭無反覆。

如木局木方齊來,須要天干順序,行運不悖。

 

成方乾透一元神,生地庫地皆非福。

如寅卯辰全,而又幹透甲乙一元神,復又遇亥之生,未之庫,決不發福,方不可混以局也。

 

成局乾透一官星,左邊右邊空碌碌。

如甲乙日遇亥卯未全,而又幹透庚辛一官星,又見右寅,左辰,則名利無成,局不可混以方也,甲乙日單遇庚辛,則亦無成。

 

格局論

財官印綬分偏正,兼論食傷格局定。

自形象方局之外而格為最,格之真者,月支之神,透於天干也,(格局看月支要緊)以散亂之天干,而尋其得所附於提綱者,非格也,自偏正官財食傷印八格之外,若曲直等格皆為格,而以刑衝破害論者,亦不可言格也。

 

影響遙繫既為虛,雜氣財官不可拘。

飛天合祿之類,固為影響遙繫,而非格矣,如四季月生人,只當取土為格,不可言雜氣財官,戊己日生於四季,當看人元透出天干者取格,不可概以雜氣論之,至於建祿陽刃,亦當看月令透於天干者取格,若不合形象方局,又無格可言,只取用神,用神又無取,只得輕輕泛泛,看其大勢,以皮面上斷窮通,不可執其格也。

(用神無取,便非好命,然亦有窮通。)

 

官煞相混來問我,有可有不可。

煞,即官也。同流同止,可混也。官非煞也,各立門庭,不可混也,煞重矣,官從之,非混也。官輕矣,煞助之,即混也。劫財與比肩雙至者,煞可使官混也,一煞而遇食傷者,官助之,非混煞也,勢在於官,官有根,殺之情依乎官,依官之煞,歲助之而混官可不也,勢在於煞,煞有根,官之情依乎煞,依煞之官,歲忌之而混煞不可也,歲官露煞,干神助官,合官留煞,皆成煞氣,不可使官混也,歲煞露官,干神助官,合煞留官,皆成官象,不可使煞混也。

 

傷官見官果難辨,可見不可見。

身弱而傷官旺者,見印而可見官,官以生印,印以扶身也,身旺而傷官旺者,見財而可見官,以財生官,且以財洩傷也,傷官旺,財神輕,有比劫而可見官,(官以制劫)日主旺,傷官輕,無印綬而可見官,(傷輕不能害官,無印則官不能印克傷。)傷官旺而無財,一遇官而有禍,(官必遇害)。傷官旺而身弱,一見官而有禍,(官能剋身)。傷官弱而見印,一見官而有禍,(助印剋傷)。大抵傷官有財,皆可見官,傷官無財,皆不可見官,又要看身強身弱,不必分金木水火土也,又日傷官用印,無財不宜見財,(身弱用印,見財破印)。傷用財,無印不宜見印,(身旺用財,見印則剋傷,戰財)。須詳辨之。

 

從化論

從得真者只論從,從神又有吉和凶。

日主孤弱無氣,天地人三元,絕無一毫生扶之意,財官等強甚,乃為真從也,既從矣,當論所從之神,如從財則以財為主,財神是木,又看意向,或要火,或要土,而行運得所者必吉,否則凶,從煞等倣此。

 

化得真者只論化,化神還有幾般話。

如甲日主,生於四季,單遇一位己土,在月時上作合,(在年幹不是)不遇壬癸甲乙庚(印,劫,官),乃為化得真,(庚能剋甲)又如丙辛生於冬月,(化神要通月令)戊癸生於夏月,乙庚生於秋月,丁壬生於春月,獨相作合,皆為真化,既化矣,又論化神,如甲己化土,土遇陰寒,要火為印,如土太旺,又要水為財,木為官,金為食傷,隨其所在意向,合其喜忌,再見甲乙亦不以爭合妒合論,蓋化者,如烈女不更二夫,歲運遇之,皆閒神也。

 

真從之像有幾人,假從亦可發其身。

日主弱矣,財官強矣,不能不從,中有所助者,便假,至於行運,財官得地,雖是假從,亦可富貴,但其人不能免禍,或心術不端耳。

 

假化之人亦可貴,孤兒異姓能出類。

日主孤弱,而遇合神,不能不化,但有暗扶日主,如合神虛弱,則化不真,至歲運扶起合神,制伏忌神,雖為假化,亦可取用,異姓孤兒,亦能出類,但其人多執滯偏拗,作事迍邅,骨肉刑剋耳。

 

歲運論

休咎係乎運,尤係乎歲,衝戰視其孰降,和好視其孰切。

日主譬如吾身,局中之神譬如舟馬引從,大運譬如所歷之地,故重地支,未嘗無天干,太歲譬如所遇之人,故重天干,未嘗無地支。必先明一日主,配合七字,推其輕重,看其行何運,如甲日以氣機看春,以人心看仁,以物理看木,大率看氣機而物在其中,遇庚辛申酉字,即看其和何令,又看春之喜忌,乃行運生甲伐甲之地,故詳論歲運戰衝和好之勢,而得勝負適從之機,則休咎瞭然在目。

何謂戰?

如丙運庚年,謂之運伐(剋)歲。日主喜庚,要丙降,在得戊(洩)得壬(剋)者吉。(以剋洩忌神之物為吉)。

如日主喜丙,歲不肯降,得戊己和之為妙。(太歲為專神,故以和解為上)

如庚坐寅年,則丙之力量大,歲自不得不降。(勢大則太歲無權)可保無禍。

如庚運丙年,謂之歲伐(剋)運,日主喜庚,得戊己以和丙者吉(通關)。

如日主喜丙,運不肯降,歲又不可制,(運管十年,與命較親)。得戊己洩而助庚亦吉,若庚坐寅午,則丙之力量,大運自不得不降,亦保無患。

何謂衝?

如子運午年,謂之運沖歲,日主喜子,則要助子,又得年干乃制午之神更妙,若午之黨多,或干頭遇丙戊甲者必凶。

如午運子年,謂之歲沖運,日干喜午而子之黨多,干頭又助子,必凶。

日干喜子,而午之黨少,干頭亦不助午,必吉。若午重子輕,則歲不降,亦無咎(其勢已成,歲力不能為禍)。

何謂和?

如乙運庚年,庚運乙年,則和(乙庚化金),日主喜金則吉,日主喜木則不吉。

如子運丑年,丑運子年,則和(子丑合而化土),日主喜土則吉。喜水則不吉。

何謂好?

如庚運辛年,辛運庚年,申運酉年,酉運申年,則好。日主喜陽,則庚與為好,日主喜陰,則辛與酉為好。

 

體用論

道有體用,不可以一端論也,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。

有以日主為體,提綱之食神財官,皆為我用。日主弱,則提綱有物幫身,以制其強神者,亦皆為我用。有以提綱為體,喜神為用者,日主不能用乎提綱矣。提綱財官食神太旺,則取年月時上印比生助為喜神而用之。提綱印比太旺,則取年月時上食傷財官為喜神而用之,此二者,乃體用之正法也。

有以四柱為體,暗神為用者,必四柱俱無可用,方取暗沖暗合之神。

有以四柱為體,化神為用者,四柱有合神,無用神,即以四柱為體,而以化合之神為用。

有以化神為體四柱為用者,蓋化之真者,化神即為體,取四柱中與化神相生相剋者為用。

有以四柱為體歲運為用者,四柱中太過不及,用歲運琢削滋助有之。

有以喜神為體輔喜之神為用者,蓋所喜之神,不能自用,則以為體,而用輔喜之神。

有以格象為體日主為用者,格局氣象,及暗神化神忌神剋神,皆成一個體段,郤是一面氣象,與日主無干,或傷剋日主太過,或幫扶日主寸過,中間要辨體月,又無形跡,只得用日主自引生喜之神,別求一個活路,有用過於體者,如用食神,而財官盡行隱伏,則太發露浮散,有體用角立者,體用皆旺,不分勝負,行運又無輕重上下,則角立之,有體用俱滯者,如木火俱旺,不遇金土,則俱滯之,不可一端定也,然體用之用,與用神之用,有分別,若以體用之用為用神,固不可,舍此別求用神亦不可,只要斟酌體用真確,而取其最要緊者為用神,即二三用神亦得,須抑揚其輕重,母使有餘不足可也。

 

精神論

人有精神,不可以一偏求也,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。

五行大率以金水為精氣,木火為神氣,而土所以實之者也,有神足不見其精,而精自足者,有精足不見其神,而神自足者,有精缺神索而日主孤弱者,有神不足而精有餘者,有精不足而神有餘者,有精神俱缺而氣旺者,有精缺而得神以助之者,有神缺而得精以生之者,有精助精而精反洩者,有神助神而神反斃者,皆無氣以生也,凡此不可以一偏求之,俱要損益其進退,勿使過興不及可也。

 

衰旺論

能知衰旺之真機,其於立命之奧,思過半矣。

旺則宜洩宜傷,衰則喜幫喜助,子平之理也,然旺中有衰者存,不可損也。衰中有旺者存,不可益也。旺之極者不可損,以損在其中矣,衰之極者不可益,以在其中矣。至於所當損者而損之反凶,所當益者而益之反害,此中真機皆能知之,何難於立命之微奧乎。

 

中和論

能識中和之正理,而於五行之妙,有全能焉。

中而且和,子平之要法,雖曰有病方為貴,無傷不是奇,然畢竟云:格中如去病,財祿兩相隨,則又中和矣,是必歸於中和,乃為至貴,若身弱而財官旺也,取富貴不必於中也,用神強,亦取富貴不必於和也,偏氣古怪,亦取富貴不必於中且和也,則以天下之財官,止有此數,而天下之人才,最邪巧也。

 

剛柔論

剛柔不一也,不可制者,引其性情而已矣。

剛柔相濟,不必言也,若夫剛者濟之以柔,而不得其情,反助其剛矣,譬之武人而得士卒,則成殺伐,如庚辛生於七月,遇丁火而激其威,遇乙木而助其暴,遇己土而成其志,遇癸水而益其銳,不如以柔之剛者濟之可也。壬水是也,蓋壬水有正性,能引通庚之情故也,若以剛者激之,其禍可勝言哉!柔者濟之以剛,而不得其情,反其柔矣,譬之婦人而遇恩威,則成淫賤,如乙木生於八月,遇甲丙壬而喜則舒情,遇戊寅庚而畏則失身,不如以剛之柔者濟之可也,丁火是也,蓋丁火有正性,能定乙木之情故也,若以柔之柔者合之,其弊何所底乎,餘倣此。

 

順逆論

順逆不齊也,不可逆者,順其氣勢而己矣。

剛柔之道,可順而不可逆也,源遠流長,可順而不可逆也,其勢已成,可順而不可逆也,權在一人,可順而不可逆也,二人同心,可順而不可逆也。

 

寒暖論

天道有寒暖,發育萬物,人道得之,不可過也。

陰支為寒,陽支為暖,金水為寒,木火為暖,得氣之寒,遇暖而發,得氣之暖,遇寒而成,寒之甚,暖之至,內有一二成象,必無好處,若五行陽遇子月,則一陽後萬物懷胎,陽乘陽位,可東可西,陰逢午月,則一陰後,萬物收藏,陰乘陰位,可南可北。

 

地道有燥濕,生成品彙,人道得之,不可偏也。

過於濕者,滯而無成,過於燥者,烈而有禍,水有金生,遇寒土而愈濕,火有木生,遇暖土而愈燥,皆偏枯也,木火而成其燥者,言木火傷官要濕也,土水而成其濕者,言金水傷官要燥也,間有火土而宜燥者,用土而後用火,金燥而宜濕者,用金而後用水。

 

月令論

月令提綱,譬之宅也,人元用事之神,宅之向也,不可以不卜。

令星,乃命之至要,宜氣象得令者吉,喜神得令者吉,故如人之家宅,支藏之人元,如寅中戊土丙火甲木,辨其孰為用事,則可以取格,可以取用,故如宅之向也。(如寅月生人,立春後七日前,皆值戊土用事,八日後十四日前,丙火用事,十五日後,甲木用事,知此則可以取格,可以取用矣)。

 

生時論

生時歸宿,譬之墓也,人元用事之神,墓之穴也,不可以不辨。

子時生人前三刻三分,壬水用事,後四刻七分,癸水用事,其與寅時生人,戊土用事何如? 丙火用事何如? 甲木用事何如? 局中所用之神,與壬水癸水用事何如?窮其淺深,如墓之定穴,斯可以斷人之禍福,凡同年月日時,而百人各一應者,固當究其時之先後,又當論其山川之異,世德之殊,十有九驗,其不然者,不過此則有官,彼則多子,此則多財,彼則妻美,小異耳,夫山川之異,不惟東酉南北,迴乎不同,即一吧一家,而風聲氣習,不能一律也,世德之殊,不惟富貴貧賤,截然不侔,即同門同戶,而善惡邪正,不盡齊也,學者察此,可以知興替矣。

 

源流論

何處起根源,流向可方住,機括此中求,知來亦知去。

不必論當令不當令,以取最多旺,可為全局祖者宗為源頭,看此源頭,流到何方,流去之處,若是所喜之神,即在此住了為妙,如:

 

時 日 月 年

丁 戊 癸 辛

巳 申 巳 酉

以火為源頭,至金水方即住,所以富貴,若再流至木地,則氣洩為亂,如未曾流至去方,中間遇阻,看其阻在何地,阻住何神,可以知其吉凶,如:

 

時 日 月 年

壬 癸 壬 癸

子 丑 戌 丑

以土為源頭,流至水方,只生得一個身子,而戌中火土之氣,無從引助,所以為僧也。

 

通隔論

兩意本相通,中間有關隔,此關若通也,到處歡相得。

陰陽之氣,欲和合相生,木土而得火,火金而得土,土水而得金,金木而得水,水火而得木,情本相通,若中間或被間阻,或被刑沖,或被劫佔,皆為關隔,如局中及歲運,得引用會合之神,去其間阻,和其刑沖,制其劫佔,乃為通關,關通則滿局皆順遂矣,豈不歡相得哉。

 

清濁論

一清到底有清神,管取平生富貴真,澄濁求清清得去,時來寒谷也生春。

清者,不必一氣成局之謂也,如正官之格,身旺有財,身弱有印,並無傷官七煞,縱有比肩,食神,財煞,印綬,雜之,皆循序得所,有安頓,或作閒神,不來破局,乃為之清,又要有精神,有氣勢,不枯不弱方佳,濁非五行並出之謂也;如正官格,身弱煞食雜之,不能傷我之官,反與官星不和,印綬雜之,不能扶我之身,反與財星相伐,俱為濁局,或得一神有力,或行運得所,掃其濁氣,皆為澄濁求清,亦富貴之命。

 

滿盤濁氣令人苦,一局清枯也苦人,半濁半清無去取,多成多敗度晨昏。

柱中尋他清氣不出,行運又不能去其濁氣,必是貧賤,若清而枯,弱而無氣,行運又不遇生地,亦清苦之人,至於濁氣又難去,清氣又不真,行運又不遇清氣,又不脫濁氣,此則成敗不一。

 

真假論

令上尋真聚得真,假神休要亂真神,真神得用平生貴,用假終為碌碌人。

如木火透者,生寅月聚得真,不要金水亂之,則真神得用,不為忌神所害,必然發貴,如金水猖狂,而用金水,是金水不得令,徒與木火不和,乃為碌碌平庸人矣。

 

真假參差難辨論,不明不暗受邅迍,提綱不與真神照,暗處尋真也有真。

命之真者得令,假神得局而黨多,或假神得令,真神得局而黨多,不見真假之跡,或真假皆得令得助,不能辨其勝負,雖無大禍,一生屯否而少安樂,寅月生人,不透木火而透金水為用神,是為提綱不照也,得巳丑暗邀,戊巳轉生,酉沖卯,乙庚暗化,氣轉西方,亦為有真,亦或發福,以上特舉一端耳,其會局合神,從化,用神,精神,形象,才德邪正。緩急,生死,進退之例,莫不有其真假,最宜詳辨。

 

隱顯論

吉神太露,起爭奪之風,凶物深藏,成養虎之患。

局中所喜之神,透於天干,歲運傷之,局中所忌之神,伏於地支,歲運扶之,皆為禍患,故暗用吉神則吉,如明露忌神,制化得所者亦吉。

 

眾寡論

抑強扶弱者常理,用強舍弱者元機。

強眾而敵寡者,勢在去其寡,強寡而敵眾者,勢在成乎眾,強寡而敵眾者,喜強而助強者吉,強眾而敵寡者,惡敵而敵眾者滯也。

 

奮鬱論

局中顯奮發之機者,神舒意暢,局內多沉埋之氣者,心鬱志灰。

陽明用事,用神得力,天地交泰,神顯精通,大都奮發,陰晦用事,情多私戀,主弱臣強,神暗精洩,大抵困鬱。純陽之勢,身旺而財官旺者必發,純陰之局,身弱而官煞多者必困。

 

恩怨論

兩意情通中有媒,雖然遙立意尋追,有情郤被人離間,怨起中間死者灰。

喜神合神,兩情相通,又引用神生化,如有媒矣,雖遠隔分立,其情自相和好,有恩而無怨,若忌神離間,求合不得,或至相害,則恩反成怨矣!

至於可憎之神,遠之為妙,可愛之神,近之尤切,又有一般邂逅相逢者,得之不勝其樂,私情牽合者,去之亦足為喜。

 

順反論

一出門來要見兒,見兒成氣轉相楣,從兒不論身強弱,只要吾兒又遇兒。

此與成象從象傷官不同,只取我生者為兒,如木遇火成象,不論日主強弱,但看火能生土,又成生育之勢,是為順用,必然富貴。

 

君賴臣生理最微,兒能生母洩天機,母慈滅子關頭異,夫健何為又怕妻。

日干,君也,所剋者,臣也。皆君賴臣生也。

水泛木浮,土止水則生木。

木旺火晦,金伐木則生火。

火炎土焦,水剋火則生土。

土重埋金,木剋土則生金。

金旺水濁,火剋金則生水。

日干,母也,所生者,子也。皆兒生母也。

木被金削,火剋金則生木。

火遭水滅,土剋水則生火。

土遇木傷,金剋木則生土。

金逢火鎔,水剋火則生金。

水因土塞,木剋土則生水。

木,母也,火,子也。

木太旺,反使火熾而熄,是為母慈滅子。

木,夫也,土,妻也,木雖旺,土生金而剋木,是為夫健怕妻,此皆反取,餘如之,其有水逢烈火而生土,火逢寒金而生水,水生金者,潤土之燥,火生木者,解水之 涷,火焚木而水竭,土滲水而木枯,亦皆反局也。

 

戰合論

天戰猶自可,地戰急如火。

天干遇甲庚,乙辛,謂之天戰,而得地順靜者無害,支寅申,卯酉,謂之地戰,則幹不能為力,其勢速凶,蓋天主動,地主靜故也,如庚申,甲寅,乙卯,辛酉,之類,皆見者,謂之天地交戰,必凶無疑,遇運歲合之會之,視其勝負,亦有可存可發者,其有兩沖者,只得一個合神有力,或會神,或庫神,或貴神,以收其動氣,息其爭氣,亦有佳者,至於喜神伏藏死絕者,又要衝動,引用生發之氣。

 

合有宜不宜,合多不為奇。

喜神有能合助之者,以庚為喜神,得乙合而助之,以其化金也,凶神有能合而去之者,以甲為凶神,得己合而去之,以其化土也,動局有能合而靜者,如子午相沖,得丑合而靜,生局有能合而成者,如甲生於亥,得寅合而成,皆宜也,若助其凶神之合,如己為凶神,甲合之,則助己,以其化土也,絆其喜神之合,如乙為喜神,庚合之,則絆乙,以其化金也,或丑未為喜神,子午合之,則成閒神,或甲木為忌神,寅亥合之,則增凶勢,皆不宜也,大率多合則不流通,不奮發,雖有秀氣,亦不為奇。

 

震兌論

震兌勢不兩立,而有相成者存。

震在內,兌在外,月日皆木,年時皆金是也,主之所喜者在震,以兌為敵國,必用火攻,主之所喜者在兌,以震為奸宄,備禦之而已,兌在內,震在外,月日皆金,年時皆木是也,主之所喜者在兌,以震為遊兵,易於滅,然不可黨也,主之所喜者在震,以兌為內寇,難於滅,尤不可助也,惟水可為說客,可以相間相解,亦論主之所喜所忌何如,若金忌木而木帶火,木不傷土,不必去木也,若木忌金而金強者不可戰,秋金而木茂,木終不能為金之害,反以成金之仁,春木而金盛,金實足以制木之性,反足以全木之義,其月提是木,年日時皆金者,雖問主之所喜所忌,而亦宜順金之性,凡月是金,年日時皆木者,雖問主之所喜所忌,而亦宜順木之性。

 

坎離論

坎離氣不併行,而有相濟者在。

天干透壬癸,地支屬離,為既濟,要天氣下降,天干透丙丁,地支屬坎,為未濟,要地氣上升,天干皆水,地支皆火,為交姤,身強則吉,天干皆火,地支皆水,為交戰,身弱則凶,坎外離內,亦謂之未濟,所喜在離,要水竭。

按原本缺兩頁,從主之所喜在坎起,至水奔而性柔者全金木之神為止,原本全缺,戡從別本抄錄補人,特誌之。

主之所喜在坎,則不祥,離外坎內謂之既濟,主之所喜在坎,要離降,主之所喜在離,要木和,水火相間於天干,以火為主,而水盛者存,坎離相見於地支,喜坎而坎旺者昌,夫子午卯酉,專氣也,其相制相持之勢,宜悉辨之,若四生四庫之神,皆所以黨助子午卯酉者,其理亦可推詳。

謹按震兌者,金木交爭之局也,坎離者,水火相戰之局也,戰爭之局,必須有以和之,金木交爭,不能缺水,水火相戰,不能缺木,以水與木為調和通關之神也,如原局無水木,必須一路行水運或木運,方能彌其缺,否則,必不為吉,又如火為日主,見金木為財印交差,土為日主,見水火亦為財印交差,必須有官煞以和之,原局無官煞,必須行官煞之運,亦調和之意也,此指財印相礙而言,若上下隔離,財印不相礙,則不以此論。

 

君臣論

君不可抗也,貴乎損上以益下。

日主為君,財星為臣,如甲乙日主,滿盤是木,內有一二點土,是君盛臣衰,要助其臣,火生之,土實之,金衛之,(官制劫以衛財)其勢要多,庶幾上全而下安。

 

臣不可過也,貴乎損下益上。

日主為臣,官星為君,如甲乙日主,滿盤是木,內有一二點金,是臣盛而君衰,要土金勢盛,方能助其君,用帶土之火以洩木氣,用帶水之土以生金,庶君安而臣全,若木火太盛,不得已存君之子,用水之氣,(用印)一路行水運,小能發福。

 

母子論

知慈母恤孤之道,方有瓜瓞無疆之慶。

日主為母,所生為子(食傷)如甲乙日主,滿盤是木,內有一二點火,是母旺子孤,要助其子,行火運,方有瓜瓞綿綿之慶矣。

知孝子奉親之方,始能克諧大順之風。

日主為子,生我為母(印綬)如甲乙日主,滿盤是木,中有一二點水,為子眾母衰,要安其母,用金生水,用土生金,則子母之情順矣,設或無金,則水之情依乎木,行木火旺地亦可。

 

才德論

德勝才者,局全君子之風,才勝德者,用顯多能之象。

清順中和,主輔得宜,所合之物,所用之神,皆正氣,不必節外生枝,弄假成真,才官食印之為喜用者,配置合宜,則其平生不生貪戀之私,度量寬宏,施為必正,此君子之風也,財官不向日主,而日主貪合強求,混濁破害,主弱輔強,用神雜亂,此心事奸貪,作事徼倖,為多能之象,大率陽內陰外,不激不沖者,為德勝才,如丙寅,戊辰月日,己卯,癸卯年時,皆是,若陽外陰內,則畏勢趨利,為才勝德矣。如己卯,己巳月日,丙寅,戊寅年時皆是。

 

性情論

五行不戾,惟正清和,濁亂偏枯,性情乖逆。

五行在天,為金木水火土之氣,在人為仁義禮智信之性,五氣不乖張,則其存於人之性,發於外為情,莫不清和矣,反此者乖戾。

 

火烈而性燥者,遇金水之激。

火烈而性燥,若能順其性,則光明磊落,遇金水激之,則燥急不可禦,反激而成患矣。

 

水奔而性柔者,全金木之神。

水順而奔,其性至剛至急,惟有金以行之,木以納之,則柔矣。

 

木奔南而軟怯。

木之性,見火而慈,奔南則仁之性行於禮,其性軟怯,得其中者為惻隱,得其偏者為姑息。

 

金見水以流通。

金之性最方正,有斷制,見水則義之性行於智,而元神不滯,得氣之正者,是非不茍,有斟酌,有變化,得氣之偏者,必氾濫流蕩。

 

最拗者,西水還南。

西方之水,發源最長,氣勢最旺,無土以制之,木以納之,浩蕩之勢,不能順行,而反行南方,則逆其性而強拗難制。

 

至剛者東火轉北。

東方之火,其燄炎上,局中無土以收之,水以制之,焚烈之勢,若不能順行,反行北方,則逆其性而剛暴。

 

順生之機,遇擊神而抗。

如木生火,火生土,一路順其性序,自相平和,遇擊而不能遂其順生之性,則抗而躁急。

 

逆折之序,見閒神而狂。

木生於亥,見戌酉申則氣逆,非性之所安,又遇閒神,若巳酉丑逆之,則必發而為狂猛。

 

陽明遇金,鬱而多煩。

寅午戌為陽明,有金氣伏於內,則成其鬱,而多煩悶。

 

陰濁藏火,包而多滯。

酉丑亥為陰濁,有火氣藏於內,則不能發揮而多濕滯。

陽刃局,戰則逞威,弱則怕事,傷官局,清則謙和,濁則剛猛,用神多者,性情不常,支格濁者,作為多滯。凡此皆性情之異,喜惡之殊,不得以日主論,凡局中莫不有性情,觀其情性,可知施為,觀其施為,可知吉凶。

 

疾病論

五行和者,一世無災。

五行和者,不特全不缺,生而不剋,只是全者宜全,缺者宜缺,生者宜生,剋者宜剋,,則和矣,主一世無災。

 

血氣亂者,平生多疾。

血氣亂者,不特火勝水,水剋火之類,五氣反逆,上下不通,往來不順,皆為亂,主其人多疾病。

 

忌神入五臟而病凶。

柱中所忌之神,不制不化,不沖不散,隱伏深固,克人五臟,則其病凶。

忌木而入土者脾病,忌火而入金則肺病,忌土而入水則腎病,忌金而入木則肝病,忌水而入火則心病。

又看虛實,如木入土,土旺者,則脾有餘之病,發於四季月,土衰者,則貏不足之病,發於春冬月,餘倣此。

 

客神遊六經而災小。

客神比忌神為輕,遊行六道,則必有災,如木遊於土地而胃病,火遊金地而大腸病,土行水地而膀胱病,金行木地而膽病,水行火地而小腸病。

 

木不受水者血病。

木逢沖而或虛脫,則不受水,必主血病,蓋肝屬木而藏血,不納則病矣。

 

土不受火者氣傷。

土逢沖中虛脫,則不受火,必主氣病,蓋膽屬土而容火,不受則病矣。金水傷官,寒則冷嗽,熱則痰火,火土印綬,熱則風痰,燥則皮癢,論痰多木火,生毒鬱火金,金水枯傷而腎經虛,水土相勝而脾胃洩。凡此皆五行不和之病,嘗有局中應傷六親,而不盡驗者,殆以病免其咎,如土為妻,土受傷應剋妻,而不剋者,或其人恆患脾病,則亦足以當之矣。

 

閒神論

閒神一二未為疵,不去何妨莫動伊,半局閒神任閒著,要緊之地立根基。

喜神不必多,一喜而眾善備矣,忌神不必多,一忌而眾害備矣,自喜忌之外,不必以為喜,不足以為忌者,皆閒神也,如以天干為用神,成氣成合,而地支之神,虛脫無氣,沖合自適,升降無情,如以地支為用神,成局成合,而天干之神,遊散浮泛,不礙日主,陽輔陽而陰氣停泊,不沖不動,不合不助,陰亦如之,日月有情,年時不顧,日主無氣無情,日時閒斷,年月不顧,日主無沖無害,此等閒神,只不去動他,但有要緊之地,自然營寨,至於運道,只行自己邊界為妙。

 

絆神論

出門要向天涯遊,何似裙釵恣意留,不管白雲與明月,任君策馬上皇州。

本欲發奮有為,而日主有合,不顧用神,用神有合,不顧日主,不欲貴而有貴,不欲祿而遇祿,不欲合而有合,不遇生而遇生,皆有情而反無情,如為裙釵所留,而不能去,若日主棄閒神而馳驟,無私意牽制,用神隨日主而驅策,無私情羈絆,足以成其大志,是無情而有情,譬之策馬而上皇州也。

 

六親論

夫妻姻緣宿世來,喜神有意傍妻財。

局中有喜神,一生富貴在於是,妻子在於是,大率依財看妻,如喜神即是財神,其妻美而且富貴,喜神與財神不相妒忌,亦可,否則剋妻,或不美,或欠和,然看財神,又須活法,如財神薄,須要助財,財旺身弱,又喜比劫,財神傷印者,要官星,財薄官多者,要傷官,財氣未行,要沖者沖,洩者洩,財既流通,要合者合,庫者庫,若財太洩,比肩透露,及身旺無財者,必非夫婦全美,若財旺身強而富貴者,必多妻妾。

 

子女根枝一世傳,喜神看與殺相聯。

大率依官星看子,如喜神即官星,其子賢俊,喜神與官星不相妒,亦好,否則無子,或不肖,或有剋,然看官星又要活法,如官輕身旺,須要助官,殺重身輕,須要印比,若官星阻滯要沖發,官星太洩要幫助,無官星者以財取論,財能生官也。

 

父母或興與或替,歲月所關果非細。

子平之法,以財為父,以印為母,然看歲月為緊要,如歲月不傷夫喜神,及歲氣有益於月令者,父母必昌,歲月之氣,斲喪於時干者,先剋父,歲月之氣,斲喪於時支者,先剋母,又須活看局中大勢,有隱隱露其興亡之機,而不必在財印者,再看生財生印,與財生印生之神,而損益舒配,無不驗矣。

 

兄弟誰廢與誰興,提綱喜神問重輕。

劫財,比肩,陽刃,皆兄弟,要與提綱之神及喜神,較其輕重,財官弱,三者顯其攘奪之跡,兄弟必強,財官旺,三者出其助主之功,兄弟必美,身與財官兩平,而三者伏而出助,兄弟必貴,比肩重,而傷官財煞亦旺者,兄弟必富,身弱而三者不顯,有印而兄弟必多,身旺而三者顯,無官,而兄弟必衰。

 

女命須要論安詳,氣靜平和婦道彰,二德三奇虛好話,咸池驛馬漫推詳。

局中官星明順,夫貴而吉,不必言也,若官星太旺,以傷為夫,官星太微,以財為夫,比肩旺而無官,以食傷為夫,傷官旺而無財官,印綬為夫,滿局官星欺日主者,喜印綬而官不剋主也,滿局印星洩官星者,喜財星而身不剋夫也。局中食神清顯,子貴而清,不必言也,若傷官太旺,以印為子,食神無氣,以比肩為子,印旺而無傷官者以財為子,財旺洩食傷太甚者,以比肩為子也,不必專執一端而論,總之女命但以安詳順靜為貴,二德三奇不必論,咸池驛總無關,即或有驗,於理不長。

 

小兒財殺論精神,四柱平和易養成,氣勢悠長無斲喪,關星雖有不傷身。

格中不黨財生殺,日主健旺,精神貫足,干支安頓和平,又要看氣勢,如氣勢在於日主,而日主雄壯,氣勢在於財官,而財官助日主,氣勢在於東南,而五七歲之前,不行西北,氣勢在西北,而五七歲之前,不行東南,行運不逢斲喪,此為氣勢悠長,雖有關煞,亦不傷身。

 

出身論

巍巍科第邁等倫,一個元機暗裡尋。

狀元格局,清奇迴異,若隱若露,奇而難決者,必有元機,須搜尋之。

 

清得靜時黃榜客,雖雜濁氣亦中式。

天下之命,未有不清而發科甲者,清得盡時,不止一二成象,雖五行盡出,而生剋制化,情通理得,並不混閒神忌客,決發科甲,即有一二濁氣,而清氣或成一個體般,亦可發達。

 

秀才不是塵凡子,清氣只嫌官不起。

秀才之命,與異路人富人貧人,無甚大別,然終有一種清氣,但官星不起,故無爵祿。

 

異路功名莫說輕,日干得氣遇財星。

刀筆得成者,與不成者自異,必是財星成箇門戶,通得官星,有一種清旺之氣,所以得出身,其老於刀筆,而不能出身者,終是官星與財星相拗也。

 

地位論

臺閣勳勞百世傳,天然清氣顯機權。

若為公為卿,必清中有一種權勢出人處。

 

職掌兵權豸冠客,刃殺神清氣勢特。

掌生殺風紀,氣勢必起,清中精神自異,或刃殺兩顯者。

 

分藩司牧財官和,清奇純粹局全多。

方面官財和順,清奇純粹,格正局全,又有一般精神。

 

便是諸司並首領,也從清濁分形影。

至貴者一以清而位乎上,即膺一命之榮,如雜職佐貳首領等官,亦莫不有股清氣,與濁者自別,然清濁之形影最難辨,不專是財官印綬內有清有濁,凡格局,氣象,用神,合神,日主化氣,從氣,精氣,神氣,次序收藏,發生意向,節度情性,理勢源流,主從之間皆有之,先於皮面上尋其形影,得其形影,而遂可以尋其精髓,乃論大小尊卑耳。

 

貴賤貧富吉凶壽夭論

何知其人貴,官星有理會。

官星身旺,而印衛官,忌劫而官能制劫,喜印而官能生印,財星旺而星通達,官星旺而財神有氣,無官而暗成官局,官星藏而財神亦藏,此皆官星有理會,所以貴也,夫論官與論子之法,可相通也,然有子多而無官者,身顯而無子者,亦看刑沖會合,但官星清而身旺者必貴,官星濁而身旺者必多子,至於得像得氣得局得格者,妻子富貴雙全。

 

何知其人賤,官星總不見。

官星不見者,不但失令被傷也,財輕官重,官輕印重,財重無官,官重無印者,皆是官星不見,中有一位濁氣,則不貧亦賤,至於用神無力,忌神太過,敵不受降,助旺欺弱,主從失宜,歲運不輔,既貧且賤矣。

 

何知其人富,財氣通門戶。

財旺身強,官星衛財,忌印而財能壞印,喜印而財能生官,傷官重而財神流通,財神重而傷官有限,無財而暗成財局,財露而傷官亦露,此皆財氣通門戶,所以富也,夫論財與論妻之法,可相通也,然有妻賢而財薄者,亦有妻傷而財厚者,須看刑沖會合,但財神清而身旺者妻美,財神濁而身旺者家富。

 

何知其人貧,財神終不真。

財不真者,不但洩氣被劫也,傷輕財重,財輕官重,傷重印輕,財重劫輕,皆為財神不真也,中有一位清氣則不貧。

 

何知其人吉,喜神為輔弼。

柱中所喜之神,左右終始皆得其力者必吉,若大勢平順,內體堅厚,主從得宜,縱有一二忌神來攻,亦不為凶,譬之國內安和,不愁外寇。

 

何知其人凶,忌神輾轉攻。

財官無力,用神無力,不過無所發達,少帶刑剋,至於忌神太多,或刑或沖,歲運助之,輾轉相攻,局內無備禦之神,又無主從,不免刑傷破敗,災難常侵,到老不吉。

 

何知其人壽,性定元氣厚。

靜者壽,柱中無沖無合,無缺無貪,則其性靜矣,元神厚者,不特靜氣神氣皆全之謂也,官星不絕,財神不滅,傷官有氣,身弱印輕,提綱輔主,用神有力,時上生根,運無絕地,皆是元神厚也,大率甲乙寅卯之氣,不遇沖戰洩氣,偏旺浮泛,而安頓得所者必壽,木屬仁,仁者壽,每每有驗,若貧賤而壽者,以其氣清身旺,或身弱而運行生地,小小安康,食祿不缺耳。

 

何知其人夭,氣濁神枯了。

氣濁神枯之命,極易看,印綬太旺,日主無著落,財煞太旺,日主無依靠,忌神與喜神雜戰,四柱與行運反衝,絕而不和,靜而不專,濕而滯,燥而鬱,精流氣洩,此皆無壽之命也。

 

 

貞元論

造化生生不息機,貞元往復運誰知,有人識得其中數,貞下開元是處宜。

三元皆有貞元,如以八字論,則年為元,月為亨,日為利,時為貞,年月吉者,前半世吉,日時吉者,後半世吉,以大運論,初十五年為元,次十五年為亨,中十五年為利,後十五年為貞,元亨運吉者,前半世吉,利貞運吉者,後半世吉,至於人壽既終之後,運之所行,果所喜者,則世世昌盛,此貞下起元之妙,生生不息之機,所以驗奕世之兆,而知運數之一定不易者也。